晉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對晉江市歷史遺留礦山進行認定的公告
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,科學謀劃和實施“十四五”期間礦山生態修復工作,加快推進歷史遺留廢棄礦山生態修復,依據《土地復墾條例實施辦法》(國土資源部第56號令)第二十九條規定和《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全國歷史遺留礦山核查工作的通知》(自然資源辦函〔2021〕1283號)要求,將以下礦山認定為歷史遺留礦山(基本情況詳見附件),生態修復責任主體為晉江市人民政府,現予以公告。如有異議,請于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內,以書面形式反饋至晉江市自然資源局,反饋材料請提供真實姓名和聯系方式。
通信地址:福建省晉江市青陽街道迎賓路27號
監督電話:0595-85682397
郵箱:jjgtdikuangke@163.com
附件:福建省晉江市歷史遺留礦山圖斑詳細信息表
晉江市人民政府
2022年2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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